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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禮之禮品擺入男方「行聘禮品」取出後的春盛內。
一、女方事先備好送男方從頭到腳的隨身用品12件(下列項目供參考)
(1)皮夾 (2)皮鞋 (3)皮帶 (4)領帶 (5)衣料(西裝)
(6)領帶夾(7)襪子 (8)手錶 (9)袖扣 (10)襯衫
(11)禮帽(可用紅包代替) (12)刮鬍刀
※ 所有的口袋、皮夾、皮包皆須放置紅包



P.S如果因為時間太趕可以用紅包代替(一件一個紅包袋外需著名物品如:西裝..領帶..)
二、女方將男方所送來的“行聘禮品”回送一部分:
(1)回禮禮單:頭尾12項
(2)若聘金退回或只收小定,媒人自女方家長手中接下,轉交男方家長。
※退回的聘金放入聘金隻盒中。
(3)女方回禮男方之金飾放入珠寶盒中。
※ 建議內容:金項鍊、胸針、戒子(各一)。
(4)金炮燭回禮一盒。
(5)禮餅回贈數盒(回贈盒數數量為雙數)。
(6)四色糖回禮一盒。
(7)福圓即桂圓,只取兩顆,其餘回禮。
(8)洋火腿、麵線、酒等禮品;可收一半,退回一半。
(9)斗二米:若用米袋裝則回禮時,米袋留一點米及放一個紅包
或不留米放一紅包。
(10)閹雞(公雞)六隻應退回三隻(無三不成禮)。
(11)鮮魚六條應退回三隻(無三不成禮)。
(12)豬肉女方可照單收,但帶骨部分須退回。



訂婚禁忌
1.男方送來的喜餅,新娘不能吃,因為新娘若吃了自己的喜餅,就好像將自身的喜氣吃掉一樣。
2.祭祖時,香柱插進香爐後不可拔起來重插,因為有重婚的忌諱。
3.當訂婚儀式結束,男方的人要回去時,不可以說「再見」或是「再來坐」之類的話,微笑點頭示意即可,以免女方有再嫁的忌諱



結婚禁忌



最重要的是新娘不要太勞累~
再來就是結婚當天要上禮車時要用"黑傘"
其他的習俗就按一般的婚禮程序就可以摟



整理房間



從孕婦懷胎開始到生產以後的百日之內,都有胎神常在左右,祂可能在孕婦房間,也可能在週遭的任何器物上。所以孕婦的家中,不可隨便穿鑿釘補或搬動家中任何物品,孕婦本人更是不可移動任何東西



如果要動東西的話,要用乾淨的掃把,一邊掃一邊告訴胎神說我要移動東西了,請讓一下…
妳可以翻翻自己手邊的農民曆,找看看國曆每月下方的胎神說明。
基本上懷孕時房間裡的所有擺設最好都盡量不要動,特別是床。因為聽老一輩的說隨意移動房床會驚嚇到胎神.以致於動到胎氣。







鞋子



訂婚和結婚所穿的鞋子,老一輩的人會認為一定要包鞋,因為如果不是包鞋的話,會漏財!要挑平底包鞋對你比較舒服唷
顏色則以喜氣的紅色、金色、粉色系為主 ( 看個人喜好唷 )



~希望能幫助到你~祝福您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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